艺术摄影造型艺术的一种。以照相机和感光材料为工具,运用画面构图、光线、影调(或色调)等造型手段来表现主题并求得其艺术形象。主要特点在于所表现的对象必须是实际存在的。体裁上分新闻摄影、人像摄影、风景摄影、动静物摄影等。
摄影艺术是在近代摄影技术基础上形成的一门艺术形式,也可以称为艺术摄影。它在作品的存在方式,展示方式和审美感知方式上与绘画比较相似,都是在二维的平面上构成形象,因而都属于空间艺术或视觉艺术摄影艺术与绘画相比,无论是在物质手段和物质材料的使用上,还是在创作方式,创作过程上,都有很大不同,而与电影,电视具有更密切的亲缘关系。
摄影的定义常是以推理论证的方式给出,在一般性地给出关于摄影定义第一原理以后,接着就证明推断出有关摄影分类的种种图式,最后被分离出来的若干似是而非的类别成了摄影确定性的划分。
摄影艺术按照它所反映的内容,可分为风景照,静物照,肖像照,风俗照,新闻图片等。